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
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
admin
2021-09-20
35
问题
某运输公司司机甲开车送货。开车至市区以后,甲仍以高速行驶,当车行至一路口附近时,甲由于疲劳驾驶精力不集中,将正在路边步行的一行人撞到,行人当场死亡。甲见死了人,为逃避罪责,慌忙开车逃走。公安机关随即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展开了围追堵截,甲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后车行至一个沿马路两边一字排开的露天集贸市场,马路上的人很多,但甲仍不减速,以致撞伤行人五名,其中二人重伤。后公安机关在郊区某人烟稀少的行车必经之路设置路障,甲看到无路可进,遂掉转车头,全力撞向本来一直追在后面的桑塔纳警车,警车中的五名公安干警,两人牺牲,三人负伤。甲也身受重伤,并被抓获。下列关于如何处罚甲,正确的说法有( )。
选项
A、甲第一次在路口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B、甲第二次在集贸市场撞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C、甲第三次在郊区撞向警车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D、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A,D
解析
第一次的撞人行为,甲并没有故意,是出于过失,并且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二次的撞人行为,甲为了逃跑而在集贸市场驾车高速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第三次的撞人行为,发生在人烟稀少之处,不足以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同时,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手段如果触犯其他罪名的(如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而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原则上应从一重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第三次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j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Z(无国籍人),被该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如甲在该国服刑完毕回到我国,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是()。
金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11月,金某刑满释放,经过狱警改造,金某决定重新做人,于是金某跟随一名画师学艺。因金某天资较好,进步很快,但因名气太小,他的画几乎无人问津,金某对此十分苦恼。2005年1月,金某的一个朋友在闲聊中说起驰名商标
被告人,黄某,男,28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3岁,农民。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但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吹
李某与杨某曾于1992年5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4月,杨某因盗窃罪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残疾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看到李某,唯恐李某揭发自己,便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与李某抢劫的犯罪事实。后查明:李某曾于19
2004年5月17日,胡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遭两名加害人报复追杀。胡某在逃跑过程中,两加害人仍持刀追赶胡某。途中,胡某多次拦车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此时,一中年妇女甲骑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缓速驶来,眼见两名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胡某一
(2007年多选2)下列选项中,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有()。
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
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
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地点在刑法中的作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肠上皮化生常见于
反映脏器或组织生理与生化水平变化的影像可称为
A、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B、将容器密闭,以防止灰尘及异物进入C、避光并不超过20℃D、不超过20℃E、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药品质量标准“贮藏”项下的规定“阴凉处”系指()
巴豆的常用炮制方法是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的是( )。
社会工作者为病人制订出院计划的目的是( )。
【2015年河北第10题】李强买房首付不够,向好友刘雷借了三万元,由于关系非常好,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依照法律规定()。
阅读程序:OptionBase1PrivateSubForm_Click()DimArr(3,3)AsIntegerFori=1To3Fori
下面的if语句与y=(x>=10)?3*x-11:(x<1)?x:2*x-1;的功能相同,请补充完整。if(______)if(______)y=2*x-1;elsey=x;elsey=3*x-11
Itisstrangethatsomanyoftheimportantmeetingsinpeople’slivestakeplacequitebychance,Icouldhavesat【C1】______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