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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dmin
2021-11-02
29
问题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选项
A、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B、丙公司把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C、丁酒店在酒店大厅将该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D、戊广播电台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答案
A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A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根据《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故B项错误。表演权,包括现场表演权和机械表演权。均属于作者的权利。丁酒店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词曲作者许可并付费,故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己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电台播放唱片,是法定许可,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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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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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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