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dmin2012-03-14  11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经行政复议的案件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B、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C、复议决定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D、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可见,B选项系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此选项错误;A、C、D三个选项都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为正确选项。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gHC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