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正确的一项是( )。

admin2015-05-12  36

问题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正确的一项是(     )。

选项 A、初步感受汉字的字形美
B、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
C、能用毛笔书写楷体,在书写过程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D、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答案D

解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的要求是:①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学会用多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左右;②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些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③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④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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