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检察院在审查本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刑事案件时,认为该案应当补充侦查,该检察院如何处理?

admin2009-03-15  20

问题 某市检察院在审查本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刑事案件时,认为该案应当补充侦查,该检察院如何处理?

选项 A、 可以自行侦查
B、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 应当自行侦查
D、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答案1,2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以上规定,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而不是应该退回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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