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的汤某无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自居,并以“律师”的名义承办了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获取一定报酬。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对汤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应由下列哪个部门予以处罚?( )

admin2009-01-19  26

问题 某单位的汤某无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自居,并以“律师”的名义承办了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获取一定报酬。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对汤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应由下列哪个部门予以处罚?(   )

选项 A、由人民法院追究其民事责任
B、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C、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答案2

解析 本题涉及律师制度的规定。参见《律师法》第46条第1款,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对于冒充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应由公安机关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a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