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分别出资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于2006年1月1日设立奥都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奥都公司与丁、戊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6月1日奥都公司又出资1000万设立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

admin2014-02-25  8

问题 甲、乙、丙分别出资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于2006年1月1日设立奥都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奥都公司与丁、戊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6月1日奥都公司又出资1000万设立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0月,奥都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奥都公司符合法定破产的条件,并宣告其破产。
对于本案,下列关于奥都公司出资设立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奥都公司只能投资设立海航这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奥都公司制定
D、奥都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
E、奥都公司如果不能证明海航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奥都公司自己的财产的,奥都公司应该对海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对自然人股东的限制,对公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此种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小能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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