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庆历新政及熙宁变法

admin2019-05-15  31

问题 论述庆历新政及熙宁变法

选项

答案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均是北宋时期的规模较大的变法运动,前者由范仲淹主导,后者则由王安石主持。两次变法均以失败告终,但是也有重大的意义。 变法的背景: 1.北宋前期出现积贫积弱的局面。冗官、冗兵、冗费导致北宋中期出现了积贫积弱的局面。由于官、职、差遣的分离,官僚机构重复设置,加上通过科举、恩荫人官者不断增加,导致官僚机构的臃肿庞大;由于实行募兵养兵制度,北宋中期军队剧增,军费庞大;由于官俸、军费开支浩大,且有岁币、岁赐之需,出现冗费现象。 2.内忧外患。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及赋役沉重,导致各地农民起义不断,规模也日趋扩大,是为内忧;由于西夏与辽对北宋虎视眈眈,且时常有交战,故不能不说二者是北宋的外忧。 (一)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由范仲淹主导。范仲淹,字希文,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早在仁宗天圣三年他就上书朝廷,主张改革政治,但未被采纳。后来被仁宗责成改革,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黜陟”,根据官吏的政绩,好的提前晋级,差的可延期或停职;二是“抑侥幸”,改变恩荫之滥,以减少官员数量;三是“精贡举”,改革科举考试制度,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官员;四是“择官长”,朝廷派人到地方巡视,根据政绩选拔官长;五是“均公田”,改变过去因公田不均而导致的地方官贫富不均的现象;六是“厚农桑”,即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七是“修武备”,即采取一定措施以增强军事力量;八是“减徭役”,即减免赋税,以减轻农民的负担;九是“覃恩信”,即兑现皇帝给百姓的各种恩泽;十是“重命令”,即要取信于民。 庆历新政以整顿吏治为中心,以裁减冗官、选拔贤能为手段,目的是缓和社会矛盾。但是,由于改革触犯了官僚和权贵的既得利益,遭到了他们的猛烈反对,新政推行一年左右范仲淹、富弼等人就被迫离开朝廷,已颁布的改革法令也相继被撤销。 (二)熙宁变法 熙宁变法即王安石变法,因变法开始于熙宁元年,故亦称熙宁变法。熙宁元年,年方二十的神宗即位后,决心变法图强,于次年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机构。新法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是财政经济方面的改革。 1.均输法(熙宁二年七月):在东南六路设发运使,要求发运使周知各路产品情况和中央的需求,“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这一条有利于减少国家开支,同时限制了富商大贾的投机倒把。 2.青苗法(熙宁二年九月):各地方政府于每年正月和五月两次贷钱、谷给农村主户,借贷期限为半年,出息二分。此法旨在抑制兼并之家的高利贷盘剥,对青黄不接的农民暂救燃眉之急。 3.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十一月):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其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等高下分派。凡单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农田水利法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4.募役法(熙宁四年十月):把原来按照主户户等轮充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募役的费用,由管辖区内的主户按照户等高下分担。原来有差役负担的人家所交纳的,叫作“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也都得按照户等出“助役钱”,其数目比免役钱减半。这样可以使很多农民免除苛刻的差役,使农业生产得到较多的劳动力。 5.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由政府拨出资金100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平价收购不易脱售的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商贩向市易务交纳抵押品,即可成批赊购政府仓库里的某种货物到各处销售,半年出息一分。市易法的推行,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平抑了物价,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遭到了保守派的激烈反对,促成王安石的第一次罢相(熙宁七年)和变法派内部的分裂。 6.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方田是对土地进行丈量清查,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好坏一一登记上册;均税是将清查后的土地按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率高低。这项法令对大量隐瞒田地的豪强地主不利,遭到他们的反对。 二是军政方面的改革。 1.置将法(熙宁三年十二月):针对更戍法造成的“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把禁军划分为若干个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就地加以训练,“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卒”。置将法的推行,加强了北宋的边防力量。 2.保甲法(熙宁三年十二月):把农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农闲时集合保丁,练习武艺;夜间须轮流值班巡查。保甲法的推行,有效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另外,还推行保马法和在开封府设军器监等。 三是教育和科举方面的改革。 1.在教育改革中,主要是广建学校,在太学实行“三舍法”。初入学的为外舍生,不限名额;外舍生经过考试升为内舍生,名额200人;内舍生经过考试升为上舍生,名额100人。上舍生学习优秀者,或授官,或可直接参加省试、殿试。 2.颁行《三经新义》作为学校的统一教材。此书是王安石对《诗》《书》《周礼》三部儒家经典重新加以注释而成,故名《三经新义》。 3.在科举改革方面,废除明经、诸科,只以进士科取士;规定应举人不再考诗赋、帖经、墨义,而考经义和策、论,经义则以《三经新义》作为应试标准。 王安石的变法,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某些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的局势,特别是在财政上,熙、丰年间,出现了“中外府库无不充衍”的局面。但是,由于变法派触动了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引起他们激烈的反对和攻击,推行新法举步维艰。加上新法本身的一些弊端和王安石与吕惠卿等人的矛盾和纷争,削弱了变法派内部的力量。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辞去相位,从此不再参与国事。司马光上台后,完全废除新法,王安石变法彻底失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YB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