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套房屋,于1995年和乙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承租其房屋,租期10年。2005年,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和乙又续订租赁合同,约定从2005年到2017年甲的房屋依然由乙承租。在甲和乙续订合同之前,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使用了含苯超标的涂料,乙对此已

admin2009-05-14  13

问题 甲有一套房屋,于1995年和乙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承租其房屋,租期10年。2005年,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和乙又续订租赁合同,约定从2005年到2017年甲的房屋依然由乙承租。在甲和乙续订合同之前,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使用了含苯超标的涂料,乙对此已经知晓,但在二者续订合同之后,乙以此要求和甲解除合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和乙之间续订至2017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到2017年之间的部分是无效的
B、甲和乙可以将租赁合同续订至2017年
C、乙可以基于苯超标的原因,随时解除与甲之间续订的合同
D、乙不可以以苯超标为由解除合同

答案2,4

解析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入将租赁物交付承租入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方面,租赁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债权,所以为了区别于在不动产上设置的用益物权,法律对租赁期限作了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在本题中,甲“于1995年和乙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承租其房屋,租期10年”,因此,甲和乙的第一次租赁合同并没有超过20年的期限,是有效的;“甲和乙又续订租赁合同,约定从2005年到2017年甲的房屋依然由乙承租”,甲和乙的第二次租赁合同也没有超过20年的期限,因为法律规定20年的期限是从“续订之日起”,并不是累计计算。因此,甲和乙之间的两次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租赁期间直至2017年,所以,选项A“甲和乙之间续订至2017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到2017年之间的部分是无效的”是错误的,选项B“甲和乙可以将租赁合同续订至2017年”是正确的。《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使用了含苯超标的涂料”,苯超标对人身健康将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虽然此次装修发生在“甲和乙续订合同之前”,且“乙对此已经知晓”;但根据上文的法律规定,承租人乙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选项C“乙可以基于苯超标的原因,随时解除与甲之间续订的合同”是正确的,选项D“乙不可以以苯超标为由解除合同”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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