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12-04  37

问题 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某公安局干部梁某违法虽应受到处分,但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其已办理退休手续,应不再给予处分
B、某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刘某的撤职处分一年后被撤销,应恢复其原职务、级别、工资档次
C、某县政府可以制定文件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
D、某民政局应对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干部何某给予开除处分

答案A,D

解析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2条第3款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3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县政府不是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因此,不能对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作出补充性规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1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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