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 (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

admin2012-10-20  40

问题 某承租人与某出租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租赁期限为30年。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发生下列事项:(1)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 (3)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4)在承租期间,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房屋出售。
   问题:
   (1)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承租人要求要求出租人承担50%的装修费用是否合理?为什么?
   (3)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4) 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 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

选项

答案(1) 合同部分有效。《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 不合理。《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对房屋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 (3) 没有解除。《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 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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