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公司和甲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圣殿公司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甲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圣殿公司可以拒绝付款的有?

admin2014-10-17  24

问题 圣殿公司和甲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圣殿公司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甲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圣殿公司可以拒绝付款的有?

选项 A、甲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B、现甲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C、假设甲将该汇票送给自己的女友程某,程某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
D、持票人张某疏忽忘记提示付款,现在该汇票已经超过出票日期2年

答案A,C,D。

解析 A选项正确,甲和圣殿公司之间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甲违约在先,圣殿公司可以抗辩。C选项,圣殿公司可以抗辩,《票据法》第11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D选项,甲可以抗辩,该票据已经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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