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富商共同购买了开发商已兴建的商品住宅一栋,该栋商品住宅一共五层,五人约定:甲、乙、丙、丁、戊分别享有第一层至第五层的所有权,所享有的面积总数相同。 问:(1)开发商是否有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为什么? (2)二层住户乙是否有权改建其二层

admin2014-10-17  5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富商共同购买了开发商已兴建的商品住宅一栋,该栋商品住宅一共五层,五人约定:甲、乙、丙、丁、戊分别享有第一层至第五层的所有权,所享有的面积总数相同。
问:(1)开发商是否有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为什么?
(2)二层住户乙是否有权改建其二层住宅的附属设施?为什么?
(3)如果顶层住户戊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租用外墙做霓虹灯广告的合同,戊是否有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为什么?
(4)一层住户甲将其住宅改建为歌厅,歌声在夜间也喧嚣不止,从而影响了其他住户的休息,则其他住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选项

答案(1)开发商无权将小区车库租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开发商应当优先满足住户甲、乙、丙、丁、戊的需要。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案中,如果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二层住户乙则有权改建,否则就无权改建。 (3)顶层住户戊无权单独享有该笔租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

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物权法》第72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第74条第1款(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归属)、第76条(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第83条第2款(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案例考查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知识点,考生只要熟悉法条,即可将本案例回答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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