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以甲公司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admin2013-04-22  31

问题 乙以甲公司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选项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案C,D

解析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此外,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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