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经债权人申请,于2008年5月16日被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并于5月21日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财产、债务清理情况如下: (1) 总资产清算价格共6200万元,其中厂房1400万元,办公楼7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1100万元,股权转让价2

admin2014-05-31  43

问题 某国有企业经债权人申请,于2008年5月16日被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并于5月21日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财产、债务清理情况如下:
   (1) 总资产清算价格共6200万元,其中厂房1400万元,办公楼7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1100万元,股权转让价2000万元,运输设备350万元,机器设备650万元。
   (2) 债权人申报的有效债权等共9000万元。其中欠建行贷款900万元,欠商业银行贷款800万元,均以厂房作抵押,建行抵押顺序在前,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晚于商业银行;欠A公司贷款2600万元,以办公楼作抵押;欠缴税款共 820万元,欠职工工资480万元;欠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借款本金及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共360万元,欠其他单位贷款3040万元。
   (3) 发生破产费用30万元,清算组决定终止该企业与B公司的合同,应向 B公司支付合同损失赔款160万元。
   (4) 在财产清算分配前又发现以下问题:
   ①运输设备所有权属C公司,C公司通过清算组取回;
   ②破产企业所欠A公司货款的担保合同是在2007年12月27日补签的,当初发生债务时,并未提供抵押担保;
   ③破产企业曾经于2008年1月7日将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现在被追回,价值200万元;
   ④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支出需要105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 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金额分别为多少?所欠建行、商业银行的货款如何优先受偿?
   (2) 职工安置支出应如何处理?
   (3) 以上权利行使、职工安置后,破产财产为多少?
   (4) 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
   (5) 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进行分配?

选项

答案(1)①别除权金额为1400万元。其中商业银行优先受偿800万元,建行优先受偿600万元,建行剩余300万贷款作为破产债权。 ②取回权金额为350万元。 ③撤销权金额为700+200=900万元。其中,办公楼抵押无效,应行使撤销权700万元,无偿赠送他人财产追回200万元,作为破产财产。 (2) 职工安置支出1050万元,均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优先拨付。 (3) 破产财产为6200-1400-350-1050+200=3600万元。 (4) 破产债权为(900-600)+2600+3040+160=6100万元。 (5) 剩余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 ①拨付清算费用30万元; ②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及职工集资借款本息共840万元(480+360); ③支付所欠税款820万元; ④剩余共1910万元,用于清偿破产债权,并按比例清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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