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万元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现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2016年一专一第14题)
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万元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现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2016年一专一第14题)
admin
2019-05-29
33
问题
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万元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现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2016年一专一第14题)
选项
A、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甲构成受贿罪,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
C
解析
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其行为显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同时,甲收受现金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乙明知甲受贿的事实仍参与其中,提供帮助,成立受贿罪的共犯。必须指出的是,甲虽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但并不需要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亦即,择一重处罚即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L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不能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
张某深夜盗窃10辆电动车,藏于面包车内,当其驾车逃离现场时,遇到巡警,巡警觉其可疑,便进入车辆检查。巡警发现10辆电动车后,张某觉得无从抵赖便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张某的行为构成()
关于刑法的解释,说法正确的是()
张三欲杀死同事李四,将毒酒放在自己办公桌上,准备晚上给李四喝,然后外出。李四来到张三办公室,看到桌子上摆的陈年老酒,便喝下,遂中毒身亡。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2016年1月1日,甲以其房屋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并依法进行了登记。2016年6月1日,乙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租期两年。贷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乙翻修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青花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的唯一继承人。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
2010年3月3日,甲为了自己采光便利,与乙签订合同,要求乙十年内不得加盖自己的房屋,为此甲支付了10000元。合同签订后,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2015年10月5日,乙去世,其房屋由儿子丙继承。2015年12月5日,丙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
简述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肌腱和韧带在MRI的T1WI和T2WI图像上均表现为________信号,断裂时,无论在T1WI还是T2WI上断裂处均表现为________。
患者,女,46岁,患慢性肝炎8年。近1个月病情加重,腹大坚满,脘腹绷急,外坚内胀,拒按,烦热口苦,渴不欲饮,小便赤涩,大便秘结或溏垢,面目肌肤发黄,舌边尖红,苔黄腻,脉弦数。服上方10天后,小便量多,腹胀减轻,但仍黄疸较重,上方可加
检查肌张力时要求
A.釉质上的白色程度较明显,呈纸白色B.釉质上的白色程度浅,有时呈云雾状C.釉质表面大部分受累而变色,常有细小的凹坑状缺损,多见于唇颊面D.釉质上的白色不透明区范围更加扩大,但覆盖面积不超过牙面的50%E.釉质表面全部受损,凹坑状缺损明显,牙冠失去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中,根据围岩地质特征将围岩分为()类。
按照房产税的有关规定,免征房产税的房产包括( )。
电影《刮痧》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中国许姓老人到美国探亲,他发现孙子发高烧,因不识药瓶上的英文,无法给孙子吃药,只能采用中国传统的治疗方法——刮痧。当其孙子不慎摔伤被送往医院救治时,美国医生发现孩子背部有刮痕,认为是受家庭暴力虐待所致。许家因此被告到法庭
为了加强班级纪律管理,班主任王老师规定,凡是违反课堂纪律,上课不认真听讲的同学,罚款5块;凡是在班级活动中搞小动作,不认真参加的同学,罚款2块;凡是上学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完成作业的同学,罚款1块;其他违纪行为视情况进行罚款。有关该老师的做法,说法正确的是(
It’sanannualback-to-schoolroutine.Onemorningyouwavegoodbye,andthat【C1】______eveningyou’reburningthelate-nightoil
GetEnoughSleep—orElse!Agoodnight’ssleepismoreimportanttoyourhealththanyoumayrealize.[A]MeganJonesknew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