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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2009年10月,甲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乙公司于2013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2009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2009年10月,甲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乙公司于2013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
admin
2017-05-16
16
问题
2009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2009年10月,甲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乙公司于2013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决议通过后,持有甲公司15%股权的股东王某对利润分配数额有异议,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据了解,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2014年2月底,甲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
2014年3月,乙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聘请N证券公司为承销机构。N证券公司了解到:乙公司净资产为1.2亿元;2008年乙公司首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债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底,乙公司编制并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乙公司副经理贾某于2014年3月15日购买了本公司股票1万股用于投资,但并没有任何转让股票的行为。2014年4月,乙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利润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份一同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做出决定?
选项
答案
甲公司股东如果以书面形式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表示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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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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