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dmin2012-08-12  26

问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按诈骗罪处理
B、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按抢劫罪处理

答案B,C,D

解析 首先,抢劫罪可以排除。因为抢劫要求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如果不满足要求,暴力的内容便当场实现。本题中,一个“将”字,说明暴力并不是当场实现。其次,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2000元不是甲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别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下面就是诈骗与敲诈勒索的问题了。本题是行为人编了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威胁”,但对受害人乙确实有一定的威胁作用,那么,到底该定何罪呢?我们说,敲诈勒索中告知被害人将要面临的恶害威胁应当是来自行为人本人。如果行为人告知对方将面临天灾人祸,而灾祸是虚构的,但来自他人或自然并且不是行为人制造或支配的,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不排除成立诈骗罪。此题中,甲告知乙将要面临的威胁来自“丙”,是丙将派人来打乙,而不是来自“甲”,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甲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使乙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取得乙的财产,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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