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admin2013-08-14  42

问题 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选项

答案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地位平等,如相互间有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则不为民法调整;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能自愿协商的,则这种财产关系也不为民法调整; (3)受价值规律支配。具备上述特点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主要是: (1)主体地位平等,相互间没有支配关系; (2)与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这部分人身关系是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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