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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向乙某借了5万元的高利贷,事后乙某向甲某讨还时,甲某矢口否认,并且将乙某强行关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对其殴打,让乙某将借据交出,并强迫乙某书写字据称甲某已经将5万元还给乙某了,否则就不放乙某,乙某无奈只得照办。则( )。
甲某向乙某借了5万元的高利贷,事后乙某向甲某讨还时,甲某矢口否认,并且将乙某强行关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对其殴打,让乙某将借据交出,并强迫乙某书写字据称甲某已经将5万元还给乙某了,否则就不放乙某,乙某无奈只得照办。则( )。
admin
2016-12-09
22
问题
甲某向乙某借了5万元的高利贷,事后乙某向甲某讨还时,甲某矢口否认,并且将乙某强行关在自家的地下室里,对其殴打,让乙某将借据交出,并强迫乙某书写字据称甲某已经将5万元还给乙某了,否则就不放乙某,乙某无奈只得照办。则( )。
选项
A、甲某构成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
B、甲某构成绑架罪
C、甲某构成抢劫罪
D、由于甲乙之间的高利借贷是不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甲某只构成非法拘禁罪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甲某因欠乙某5万元高利贷,在乙某要其归还时不但不还,还将乙某关押在地下室。对其实施暴力手段迫其交出借据,并书写字据将债务赖掉,虽然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非法的,但是乙某对其借给甲的5万元钱仍享有所有权,甲某采用暴力手段拒不归还,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当场取得乙某放弃债权的字据,免除债务,相当于当场获得5万元的收入,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定抢劫罪,至于其对乙某非法拘禁的行为只是为实施抢劫行为进行的预备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再单独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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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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