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

admin2013-10-08  41

问题 2010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

选项 A、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B、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C、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D、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答案A

解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该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据此。A正确,B错误。第33条规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第34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因此CD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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