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你市准备举行全市公务员业务知识竞赛。领导让你来负责此事。你会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你市准备举行全市公务员业务知识竞赛。领导让你来负责此事。你会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admin
2015-06-09
28
问题
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你市准备举行全市公务员业务知识竞赛。领导让你来负责此事。你会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选项
答案
举行好全市公务员业务知识竞赛.有利于提高公务员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竞赛组织者,我会秉着公平、实用的原则,举办好此次活动。 首先,组织人员,成立业务知识竞赛专项工作组,确定竞赛主题为“公仆杯”,知识竞赛,明确业务知识竞赛的组织方式和竞赛方式。制定相关知识竞赛通知书。主要包括竞赛的内容、竞赛的意义、竞赛的流程及奖励措施等,在报请领导批准后。向全市各个机关单位下达比赛通知,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号召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比赛。 其次,具体的比赛分三个环节开展: 第一阶段为初赛,主要围绕公务员法、廉政综合知识等基本知识出题,采用网络试卷的形式,题型为选择题。根据全市公务员的数量发放相应数量的电子试卷,并提醒答题人填写答题卡时要清楚填写单位名称与个人名称等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发放试卷、在线答题后,科学计算各单位的平均成绩.排出名次,取一定人数名额进入第二阶段的复赛,并做好晋级名单的公布。 第二阶段为复赛,分别开展个人必答题、集体抢答题、抽丝剥茧、急速抢关、默契考验、终极闯关六个环节的比赛。围绕公务员法的基本知识、机关工作常识、突发情况处理等出题,通过公正科学的评判,产生进入决赛资格的个人或集体。 第三阶段为决赛,地点将选择在市机关的报告厅举行,并邀请市公证处出任本次大赛的公证工作。决赛主要以风险题为主,结合公务员日常工作出现的突发状况,给出种种情境,进行现场解决。经过激烈角逐后,最终评选出冠军奖、优秀奖.对优秀个人和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最后,比赛活动结束后,根据整个比赛的进行情况及参赛人员的表现做好相关的成果展示工作;并就比赛反映的一些问题,上报领导,建议进一步加强学习,以便更好提高我市公务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2l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面试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面试
国家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苏轼《石钟山记》中就士大夫和渔工水师没有正确认识到“钟声”产生的原因时指出:“士大大终不肯以小舟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渔工水师虽知而不能言。”这句话蕴含的哲学道理包括()。
我国编制工作采取的领导体制是()。
我国的编制工作采取()领导体制。
围绕组织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在政府管理运行中所处在的阶段为()。
我国政府机构与立法机构的关系是();
下面()是政府非常设机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2010年9月,某乡人民政府为解决乡机关干部及附近群众饮用水的困难,作出了《关于筹集资金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乡政府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每家交纳500元,所有工作人员每人交纳50元,乡政府所在地的甲、乙两村每户交纳40元,作为安装自来水管道的
马克思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段话告诉我们()。
编故事:意见、汽车、比赛、犯罪、青年
随机试题
被病犬咬伤后,局部伤口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历程和经验时指出,新时期
刑法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伴发羊水过多的胎儿畸形是①脊柱裂②骨骼系统异常③膈疝④尿道闭锁
下列哪项属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氮质血症期)
链激酶用于治疗血栓性疾病,是由于()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卷二真题试卷第73题)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IgotabirthdaypresentfrommyfatherassoonasIgothomefromschool.Myfather______meabirthdaypresentassoonasIgo
IfIhadacarofmyown,I______ittoyoursisteryesterday.(厦门大学2014年试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