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卷二真题试卷第35题)

admin2013-11-07  32

问题 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卷二真题试卷第35题)

选项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答案D

解析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所谓证明关系的不同,是指某一证据是不是可以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所以,选项ABc中的证据,均为间接证据。选项D中的乙的陈述,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为直接证据。根据来源出处不同,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就是通常说的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从第二手来源收集来的证据,也就是从原始出处以外的其他来源传来的证据。所以,选项ABCD中的证据,均为原始证据。综上,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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