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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按份购买一辆汽车,甲占60%,乙占40%。后甲想出售自己的份额,乙、丙、丁、戊均想购买。乙、丙、戊出价5万元,丁出价6万元。甲( )
甲、乙按份购买一辆汽车,甲占60%,乙占40%。后甲想出售自己的份额,乙、丙、丁、戊均想购买。乙、丙、戊出价5万元,丁出价6万元。甲( )
admin
2021-11-18
37
问题
甲、乙按份购买一辆汽车,甲占60%,乙占40%。后甲想出售自己的份额,乙、丙、丁、戊均想购买。乙、丙、戊出价5万元,丁出价6万元。甲( )
选项
A、只能将份额出售给乙,因为乙具有优先购买权
B、只能将份额出售给丙
C、可以将份额出售给丁
D、只能将份额出售给戊
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305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丙、戊都想购买甲的份额,且出价相同,此时乙具有优先购买权;甲不能将份额转让给丙、戊,BD项错误。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条件不同等,则没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丁的出价高于乙,即条件不同等,与丁相比,乙不具有优先购买权,甲可以将份额转让给丁,C项正确,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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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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