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
admin
2014-05-30
33
问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属于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
选项
A、行为人认为自己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是犯罪,投案自首
B、在抓到曾经盗窃自己自行车的小偷后,行为人殴打了小偷,并认为是正当防卫
C、行为人将农药误认为是药酒给他人饮用,致使他人中毒死亡
D、行为人把替他人保管的物品据为已有,并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
答案
2,4
解析
法律认识错误包括:(1)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是刑法所制止的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不是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A选项情形属于此种认识错误;(2)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而该行为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D选项即属于此种错误;(3)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罪名、罪数、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确的理解。事实认识错误包括: (1)对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主要是行为人将并非合法的行为视为合法,B选项为此种错误,行为人的行为届防卫不适时;(2)对行为手段认识错误,C选项为此种错误中的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将本来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手段误认为不会发生危害结果;(3)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 (4)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w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负责某地方征兵工作的体检任务.在体检过程中。发现李某身体有不符合征兵条件的问题。李某父母知道这个缺陷。早已提前打听张某负责体检任务,遂送给张某2万元作为感谢费.让其帮助李某顺利通过体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受不了军队的纪律,萌生逃离军队的念头,但是他希望平日和自己一起的战友一起离开,于是对他们各种游说,最后张某成功说服十几人离开军队,张某还替大家写了一封集体请辞书。张某找到开工厂的朋友刘某,望其收留他们,刘某遂招收他们作为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下列说法正确
奇某系民营公司的总经理,2010年1月.其弟弟开办公司,缺乏注册资金,便找到奇某借钱。奇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流动资金120万元借给弟弟使用。奇某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决定采取下列措施,其中哪些是错误的?()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
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冯某晚餐与朋友聚会时有微量饮酒,在回家途中,路遇交警检测酒驾,为了逃避交警对其检测,冯某在闹市高速倒车企图逃窜,造成二人受伤、三辆汽车被撞。关于冯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投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困难,2003年6月1日王某解散了该公司,并发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没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报债权,2003年9月1日清算结束,2003年9月5日王某到企业登记机关注销了企业登记,关于乙公司的债权,以下说法正
随机试题
企业的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净利润的百分之______到百分之______提取。
宣告第三条道路破产的标志是()。
下列不符合黏膜支持式可摘局部义齿设计要求的是
发电厂、变电所中,如果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的保护设备采用自动开关,该自动开关瞬时脱扣器断开短路电流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下列哪项数值?
在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中,()既可使用燃烧法又可使用催化转化法处理。
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是()。
下列各项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有( )。
婴儿1岁时身长约达()cm。
有一份选择题试卷共6个小题,其得分标准是:一道小题答对得8分,答错得0分,不答得2分,某位同学得了20分,则他()
Whereisthemangoingto?Heisgoingto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