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该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的原则有

admin2016-12-29  41

问题 1935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该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的原则有

选项 A、从新兼从轻主义
B、从旧兼从轻主义
C、从新主义
D、附条件从新主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该刑法在时间效力上取“从新兼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一般法理认为新法律在时间效力上往往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但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新刑法”中却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从新为主的原则,其原因在于变革时期新旧刑法的差别可能是根本上的,故而不能简单地以一般的法理来判断新旧规定的选择适用,而是突出新刑法的重要地位:而在保安处分问题上,由于保安处分是新增内容,且实质上是为了惩治政治犯而采用的,故而采取从新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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