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58题)
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58题)
admin
2017-06-05
26
问题
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58题)
选项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D、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答案
A,B,D
解析
关于选项A,在中国西晋,《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唐朝,《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长孙无忌、于志宁等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对《贞观律》进行了修改,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一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称为《永徽律疏》。由此可知,在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选项A说法正确,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展。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在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许多法学家被皇帝授予法律解释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这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经皇帝授权后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知,选项B是正确的,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C,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尽管法官可以造法,但是这种造法是在审判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并且因为美国遵循判例原则,法官在某一个具体案例中所“造”之法,在以后类似的案件中都适用。但其法学作品仅仅是法官自己思维体系或对某些问题认识的总结,并不具有立法意义(在某些案件中可能会作为参考)。因此,选项C说法错误,不应当选。
关于选项D,在现代各国,当法官在判案中面对法律漏洞或无正式法律渊源作为依据时,法学教授的著述往往可以作为法官断案的重要参考材料。因此,选项D说法正确,为应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r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各种刑罚的执行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蔡某被判处管制2年,黄某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4年。下列有关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的执行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自诉案件,被告人王某17岁,第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王某本人明确表示不上诉,但是其父亲在上诉期内要求上诉。那么,对此上诉,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12岁,系初一学生,某抢劫案发时刚巧经过现场,亲眼目睹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下列说法哪些表述不正确?()
某区人民政府拟强行拆除某公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材城,虽通知了该公司和所有105户商户,但该公司鼓动所有商户不要撤离。后区政府强行拆除,但是在拆除过程中,没有采取保护财产措施,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某省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25岁)不服,提出申诉。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3月,鸿运集团经甲市政府许可,参与该市的供水工程项目,鸿运集团专门在当地成立了项目公司,并投入了2千万元运作资金。2009年4月,市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废止了该工程项目,由此造成鸿运集团实际损失3千万元。鸿运集团就自己受到的损失欲获得行政补偿,下列
随机试题
评估过程能力的统计技术包括_______、_______。
已知总体平均数为260,标准差系数为0.3,试计算其方差。
环磷酰胺短棒菌苗
下列企业会计档案中,保管期限为5年的有()。
下列()是影响流通渠道选择的具体因素。
某公司2016年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简表如下:(2)2016年利润表简表如下:(3)假设该公司股票属于固定增长股票,股利固定增长率为4%。该公司2016年每股现金股利为0.20元,年末普通股股数为100万股。该公
以下关于黄河类型园林描述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文史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MainlandChinahas30nuclearpowerreactorsinoperation,22underconstruction,andmoreabouttostartconstruction.However,
TherearemanywhocalltheSycamoreCanyonaLittleGrandCanyon,/whichisaninjusticetotheSycamore./TheSycamoreiss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