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的含义?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的含义?
admin
2019-07-10
30
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的含义?
选项
答案
同时履行是指合同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事人在合同中也没有就合同履行顺序作出约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r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遭受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9题)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8题)
没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8题)
某单位职工餐厅购买若干正版音乐光盘后,将光盘中的作品作为背景音乐播放。该餐厅的行为属于()(2010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5题)
(2011年真题)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2012年真题)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3年真题)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丁网站
(2018年真题)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2014年真题)甲路过某饭馆时见万某酩酊大醉,便冒充万某的朋友上前将其扶走,到一偏僻的地方后,将万某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全部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转向前展角度不正确,惟有将变形的转向臂更换方可恢复正常的转向前展。()
A.鳞癌B.腺癌C.小细胞未分化癌D.大细胞未分化癌E.细支气管肺泡癌肺癌最常见的病理类型
女,65岁,间断咳嗽、咳痰10年,加重伴呼吸困难2天。血气分析:PH7.35,PaO256mmHg,PaCO246mmHg。给予该患者鼻导管吸氧治疗。如需使用的吸氧浓度为27%,则其氧流量应调整为
一名3岁病儿患急性菌痢住进医院,经治疗本已好转,即将出院。其父母觉得小儿虚弱,要求输血。碍于情面,医生同意了。可护士为了快点交班,提议给予静脉推注输血。当时病儿哭闹,医护齐动手给他输血过程中。病儿突发心脏骤停死亡。此案中医护人员的伦理过错是
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
下列费用项目中,构成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有()。
一国汇率会因该国的()等的变化而波动。
试述一般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作用机制,并结合实例说明。
下列哪种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真题)中国厉史上废除丞相制度的皇帝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