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男,17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内窃取财物,不料乙进入屋内后被一老人发现,老人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老人杀死,并带窃取的5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甲(男,17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内窃取财物,不料乙进入屋内后被一老人发现,老人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老人杀死,并带窃取的5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admin
2021-10-10
47
问题
甲(男,17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内窃取财物,不料乙进入屋内后被一老人发现,老人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老人杀死,并带窃取的5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乙构成共同的故意杀人罪
B、甲、乙构成共同的盗窃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犯转化型抢劫罪的问题。甲在外面放风,对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主观上对此也不知情,故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情形,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不构成抢劫罪;如果故意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其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若丙以审判员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丁、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8题)
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同时它们之间也有重要的区别,关于国际法中的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区别,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费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措施。下列哪一项不是关于完善司法管辖体制方面的措施?()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
随机试题
车削加工时,清除切屑必须使用专用的钩子,不可用手直接清除。()
甲状腺上结节的物理学检查,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荆防败毒散B.加减葳蕤汤C.藿香正气散D.桑杏汤E.银翘散风热感冒最宜选
甲和乙是堂兄妹,居住在杭州,为逃避我国法律禁止有关近亲结婚的有关规定,便去另一国结婚,然后又回到杭州居住。关于甲和乙前往另一国结婚的行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在施工平行发包模式中,业主将不同的施工任务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美誉。请根据“天府”的含义,简要介绍四川得名“天府之国”的原因。
书法对于()相当于阅读对于()
TrackingToxicChemicalsThefireproofchemicalsusedinfurnitureandclothing/canbecometoxicpollutantswhenwinding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