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张某占有了李某的私人房屋,长期无偿占用,李某对此一直不知,直到2001年2月,李某方从有关材料得知张某占用的房屋为自己所有,于是要求张某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张某拒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李某此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截止到2002年 2月。 (

admin2013-04-22  55

问题 1982年2月,张某占有了李某的私人房屋,长期无偿占用,李某对此一直不知,直到2001年2月,李某方从有关材料得知张某占用的房屋为自己所有,于是要求张某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张某拒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李某此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截止到2002年 2月。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1)诉讼时效与保护时效的关系,前者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保护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20年。本题李某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为1982年2月,其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为2001年2月,保护时效截止到2002年2月,意味着李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仅剩一年。(2)普通诉讼时效与特别诉讼时效的规定,本题张某拒付租金的争议,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一年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pf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