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从事商品生产和销售。20×1年7月10日,丙公司以原材料交换专利权。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为12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420万元。专利权经评估

admin2016-07-16  44

问题 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从事商品生产和销售。20×1年7月10日,丙公司以原材料交换专利权。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为12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420万元。专利权经评估确认为500万元。丙公司另外支付8.6万元的补价。
(2)丙公司取得专利权后对其进行升级,共发生升级费用4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升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3)20×1年7月20日升级完成投入使用。公司对该项专利权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没有残值。
(4)年末对该项专利权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515万元。
要求:
编制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编制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1.4 银行存款 8.6 借:其他业务成本 380 存货跌价准备 120 贷:原材料 5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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