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相关资料如下: (1)2014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2)2014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7万元; (3)20

admin2016-05-14  48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相关资料如下:
(1)2014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2)2014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7万元;
(3)2014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假定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加工环节应交纳的消费税和收回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分别为(     )。

选项 A、8万元和98万元
B、8万元和90万元
C、10万元和90万元
D、10万元和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80+10)/(1—10%)=100(万元)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收回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80+10+10=10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oRn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