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名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资本金1000万元的有限公司,其中甲以现金200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25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技术作价350万元出资,丁以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出资。四名发起人约定甲先缴纳出资,乙、丙、丁在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纳出资。则

admin2009-09-23  28

问题 甲、乙、丙、丁四名发起人发起设立一家资本金1000万元的有限公司,其中甲以现金200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25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技术作价350万元出资,丁以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出资。四名发起人约定甲先缴纳出资,乙、丙、丁在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纳出资。则以下分析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公司不能成立,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B、该公司不能成立,专利技术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C、该公司不能成立,乙、丙、丁未履行缴纳出资义务
D、该公司可以成立,但乙、丙、丁履行出资义务后才能取得股东资格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27条第3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mFA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