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本款规定的罪名是什

admin2014-11-07  31

问题 《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本款规定的罪名是什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本款规定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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