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2-10-28
30
问题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答案
B
解析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一章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为新增设的特别程序之一,其中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故A选项和D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应征得同意”的表述错误,应为听取相关意见。第27l条第3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故C选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乙的行为构成()。
王晓龙对陆某下毒时的主观态度可以认定为()。王晓龙向陆某、江某投毒的行为构成如下哪些罪名?()
下列有关辨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刑法解释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与精神,也有利于刑法的正确实施以及刑法的发展和完善。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某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走私犯罪案件后,进行庭前审查工作,那么在决定要不要开庭审理时,下列哪些事项是应当考虑的?()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哪些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而构成犯罪?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哪些选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形?
郝某因犯强奸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乙县监狱服刑。期间,孔某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陈某人民币500元,后被捕获。请问,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半年后又出现。法院根据本人申请撤销了死亡宣告。甲妻已另嫁,曾取得遗产房屋一间;甲父、甲子也各分得价值6000元、4000元的遗产。其中,甲父所得6000元中有一台彩电,已经以1500元卖给乙,甲子所得的4000元中有辆自行车,已被盗,价
随机试题
关税同盟
在Excel中,百分比格式的数据单元格,删除格式后,数字不变,仅仅去掉百分号。()
患者,女,69岁。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今晚看电视时突然倒地,呼之不应。体格检查:深昏迷,左侧瞳孔大于右侧瞳孔,血压190/100mmHg。应首先考虑的诊断为
根据城乡规划行业准则的要求:城乡规划行业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其自觉履行城乡规划行业服务的自律义务是()。
牛皮制男式皮带
“备案号”栏应填:“运输方式”栏应填: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纲要,适时地运作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工具主要有()。
单项资产的β系数大于1,说明()。
某市专门设立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帮助其下属贫困县义务教育的实施,该市的这一做法()。
A、$1,200B、$2,400C、$1,500D、$4,200B这是数字题,文中只出现了一个数字,所以不难把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