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43题)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43题)
admin
2014-11-19
18
问题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43题)
选项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31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据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因此B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C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29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因此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徐某以前阏为贩卖毒品而入狱,出狱后赋闲在家6年后,又开始从事制造毒品。吸毒者刘某因无钱购买毒品,得知徐某在自己家中制造毒品后,深夜潜入盗得毒品若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刑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在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不确认下列行为违法时,对哪种情况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下列关于法条竞合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情况中,各罪犯均已实际执行了原判刑期一半以上,且表现良好,可以适用假释的有:
行政诉讼中,对原告或第三人提供证据的要求,正确的说法是:()
某省经济比较发达,但是由于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较多,污染也比较严重,希望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_________。
随机试题
______dowesuspectthatthisdistrictisrichinmineralresources.
最常引起肝、脾、淋巴结肿大及脑膜白血病的是
妊娠2~3个月的中性粒细胞碱性磷酸酶的积分值
关于砌筑砂浆的说法,正确的有()。【2017年真题】
“应收账款”科目明细账中若有贷方余额,应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
下列属于外部招募方法的是()。
外存储器存/取速度最快的是( )。
TheintelligencetestsusedmostoftentodayarebasedontheworkofaFrenchman,AlfredBinet.In1905,Binetwasaskedbythe
AllthefollowingpeoplewillattendthepartyEXCEPT
AccordingtotheBBCcorrespondent,theGreeksareworriedthatAnnanhasofferedtoomuchtothe______s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