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免征房产税的项目。

admin2014-12-05  21

问题 试述免征房产税的项目。

选项

答案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下列项目免征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此处所称“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房产,自用,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文化、体育、艺术等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为鼓励事业单位经济自立,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3)企业所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用的房产也可以免征房产税。 (5)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 (6)符合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转为企业和进入企业,可以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以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房产的房产税。 (7)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出租的房产及其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照相馆)所使用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依法纳税。 (8)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这里主要指居民居住用房,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9)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这类规定较多,如地下人防设施、临时性房屋、危险房屋、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后勤实体等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除上述可以免纳房产税的情况以外,如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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