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不久,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dmin2016-06-26  27

问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不久,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丁自动取得股东资格
B、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经乙、丙一致同意后,丁取得股东资格
C、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丁无法取得股东资格
D、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得继承,丁不得对甲在公司中的财产权益提出任何请求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C: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2)选项D:如果章程禁止股东资格的继承,股东死亡后其在公司的股权应当作出妥当处理,例如公司依法定减资程序减资后向股东继承人返还出资财产、由其他股东受让死亡股东股权并向继承人支付转让对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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