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8年10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经调查查明有下列情况: (1)某建筑设备公司租赁甲公司机床两台,租金15万元; (2)破产案件受理前,

admin2009-03-15  20

问题 甲公司系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8年10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当日受理了此案。经调查查明有下列情况:
   (1)某建筑设备公司租赁甲公司机床两台,租金15万元;
   (2)破产案件受理前,乙公司对甲公司有30万元债权,但同时又负有20万元债务,该债务尚未到清偿期;
   (3)甲公司欠X银行800万元,用自建仓库作为抵押,该仓库现值600万元,X银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
   (4)丙公司对甲公司有80万元债权,于2009年1月到期,但甲公司于2007年12月提前清偿该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建筑公司租赁的设备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2)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可否主张抵销权?为什么?
   (3)X银行可否就800万元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全部的表决权?为什么?
   (4)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建筑公司租赁的设备,应由建筑公司交付给破产企业的管理人。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乙公司可以主张抵销。 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3)X银行不能就800万元债权享有全部的表决权。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因此,X银行享有的债权800万元中的6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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