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
admin
2014-10-17
39
问题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审核松懈,管理不严,即产生窃取贩卖牟利的念头,并与赵某商量,赵某同意提供帮助。2005年2月至3月期间,卢某利用赵某单独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条件,于深夜将公司施工现场存放的价值5万元的建筑材料盗出,然后以低价卖给他人,得价款12000余元,二被告
选项
答案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与卢某合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告人赵某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个被告人的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2)在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的基准数额应当是5万元。因为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是物品的价值而不应当是销赃的数额,同时由于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不能以分赃的数额作为量刑的基准数额。 (3)根据刑法的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g3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教师指导学生的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有人说师生关系是一种知识授受关系。
通过各种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德育方法是()。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教育具有鲜明的人本取向。这种特征主要表现为()。
在美国,实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要比不实行死刑的州低。因此,死刑能够减少犯罪。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质疑上述推断?
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影响对人的发展所起作用到底哪一个重要?双胞胎的研究对于回答这一问题有重要的作用。唯环境影响决定论预言,如果把一对双胞胎儿完全分开抚养,同时把一对不相关的婴儿放在一起抚养,那么,待他们长大成人后,在性格等内在特征上,前两者之间决不会
新的法律规定,由政府资助的高校研究成果的专利将归学校所有。京华大学的管理者计划卖掉他们所有的专利给企业,以此来获得资金,改善该校本科生的教育条件。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对学校管理者的计划的可行性构成严重质疑?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下列情况中,哪些是主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随机试题
患儿七岁,疝内容物可达阴囊处,与其消失与指压内环增加腹压有关。诊断应考虑()
治疗风热头痛,应首选
A、栀子B、豆蔻C、吴茱萸D、木瓜E、小茴香果皮和种皮均具有石细胞的药材是
以下所描述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中,不应由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的是()。
行业分析主要分析( )的影响。
在个人存款业务中,定期存款的种类有()。
( )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占有重要地位。
导游服务原则中()原则会使旅游者感觉备受优待,从心里上感到满足。
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构成了()。
向量组β1,β2,…,βt可由向量组.α1,α2,…,αs线性表出,设表出关系为若α1,α2,…,αs线性无关.证明:r(β1,β2,…,βt)=r(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