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如果S获得了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个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如果W获得的票数比D多,但C并没有获取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一个结论必然正确?
如果S获得了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个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如果W获得的票数比D多,但C并没有获取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一个结论必然正确?
admin
2013-03-19
22
问题
如果S获得了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个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如果W获得的票数比D多,但C并没有获取该项基金,那么下面哪一个结论必然正确?
选项
A、M获得了该项基金。
B、S获得了该项基金。
C、M获得的票数比N多。
D、L获得的票数不比Z多。
答案
D
解析
这跟上面有点类似。C并没有获取该项基金,就是说“L获得的票数比Z多,同时W获得的票数比D多”没有成立,这种情况下,如果W获得的票数比D多,那就肯定“L获得的票数不比Z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fR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GCT工程硕士(逻辑)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GCT工程硕士(逻辑)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5题基于以下共同题干某省围棋队教练从E、F、G、H、J、K和M这7名队员中挑选4名参加职业联赛,挑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E或F有一人参加,但二人不能都参加。(2)J或K有一人参加,但二人不能都参加。(3)如果J参加,则G参加。(4)除非F
郝斯汀挛缩是一种一只手或两只手的连接组织失调的疾病,这通常会导致患者丧失行动能力。一项对几千份医疗保障索赔的调查表明,一只手进行过郝斯汀挛缩手术的人中有30%在三年内会对该种失调进行第二次手术。因此,显而易见,对郝斯汀挛缩进行一次性手术治疗通常对于长期矫正
当爸爸、妈妈中只有一个人外出时,儿子可以留在家里。如果爸爸、妈妈都外出,必须找一个保姆,才可以把儿子留在家中。从上面的陈述中,可以推出下面哪项结论?
下面哪一对学生的课可以被同时安排在星期二上?把Z的课安排在下面哪一天就可以完全确定U的上课时间?
环保机构必须对教室空气中的石棉纤维给孩子健康带来的危害做出反应。因为不可能不使用学校的建筑,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着手实施强制性立即消除所有学校建筑中的石棉的计划,而不管这些建筑物是否在使用中。下列哪一项,假如正确,是说明环境保护机构不应当实行上面所提出的计划
“净菜进万家”是目前“巧媳妇综合服务公司”正在大力开展的一项促销活动。他们在市场分析人员的建议下,选择了格物和致知这两所本城最著名的大学作为主攻方向。市场分析人员提交给他们的报告认为,格物和致知这两所大学,汇聚了众多国家宝贵的高级知识分子。提供洗净包好的“
小剂量地广泛使用镇静剂可以使人在测谎仪检测中撒谎而不被发现。药物可以抑制测谎仪所检测的压力反应,而不会产生明显的副作用。这一事实的一个推论是,该药物也可以有效地缓解日常情况下的压力。文中的一项假设前提是:
据一项在几个大城市所作的统计显示,餐饮业的发展和瘦身健身业的发展呈密切正相关。从1985年到1990年,餐饮业的网点增加了18%,同期在健身房正式注册参加瘦身健身的人数增加了5%,从1990年到1995年,餐饮业的网点增加了25%,同期参加瘦身健身的人数增
如果一个社会能够促进思想和言论的自由,那么在这一段能自由表达思想的时间内,这个社会的创造性将会得到激发,美国在18世纪时创造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因此,很明显美国在18世纪时思想自由得到了极大的激励。下面的论述除了哪一项之外,都犯了与文中论述同样的推理错误?
随机试题
RNA转录的原料是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下列有关风险规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管理人职责的有()。
所谓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 )。
国际货币体系是保证国际交易正常进行的某种世界各国共同________的制度安排。其主要________有二:第一,提供流动性,方便商品、资产跨境交易;第二,提供调整贸易不平衡的某种机制。依次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往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中列举的典型案件作为审判的参考,在事实上已经作为一种“样本”来使用,因此有人认为在现代中国判例的作用已与英美法系国家无本质上的区分。试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观点。
总经理:我主张小王和小李两人中至少提拔一人。董事长:我不同意。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述了董事长实际的意思?
查找基本工资M超过3400元且奖金Q小于5000元的人,表示该条件的布尔表达式是()。
Australiansareverydirectpeopleandusually【C1】______whattheysay.Whentheyissueaninvitationtosomebodytheyarenotj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