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admin2008-11-28  25

问题 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选项 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B、申请检察人员回避
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
D、经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据此,A项正确,应当选。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该条,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能申请回避,辩护人并没有该项诉讼权利,所以B项错误,不能选。《高检刑诉规则》第25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据此,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有权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C项正确,应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据此,只有律师作辩护人时才可以向被害人收集相关证据,而乙不是律师,因此没有该项权利,D项错误,不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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