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中国公民张某自2013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7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5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5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
中国公民张某自2013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7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5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5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
admin
2018-12-29
39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自2013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7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5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5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7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7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6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ZI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
某企业开业初期,还未聘用到合适的财务人员,拟将下列业务委托当地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按照有关规定,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承接的业务有()。
张某因工作调动于2010年8月将一套80m2的唯一家庭住房出售,售价100万元。该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纳税人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某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一中外合资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2003年度(减免税期限已过)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4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3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60%,即使在减免税期限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2002年)
下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按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新办企业须具备的条件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二尖瓣狭窄所致大咯血机制的叙述,正确的是()
下列疾病中,可不出现梗阻性黄疽的是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体征不包括()。
患者,已婚妇女,35岁,月经规律,4~5天/21~23天,曾3年不孕,后来两次早孕自然流产,原因不明,计划近期再次怀孕,前来咨询。最佳处理方案是()。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和解中,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应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内。
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平调秧歌,也叫泊渡口大秧歌,是流传在茌平县一带的传统民间舞蹈。下列选项中属于平调秧歌的是()。
Ifyouwanttostayyoung,sitdownandhaveagoodthink.ThisistheresearchfindingofateamofJapanesedoctors,whosayt
Howmanythingsarenecessarytolearnforeignlanguages?
A、Thisplaceisverycomfortableandbeautiful,butitwillcosttoomuch.B、Themanandthewomanishusbandandwife.C、They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