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8-07-23  35

问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其中的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后者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
本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王某没有赋予张某强制自己请吃饭的权利,也没有为自己设定一定请张某吃饭的义务,因此王某和张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王某没有义务一定要请张某吃饭,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王某没有与张某形成合同关系的意思,王某当然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项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
(3)无法律上的原因,王某并没有为避免张某受损失的意思,也不是管理张某事务,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C项错误。
王某的行为实际是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发生在法律层面之外的一类行为,行为人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行为人没有为自己设定法律义务,对方当事人也没有要求行为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本题中的请人吃饭是典型的情谊行为,D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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