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8题)

admin2021-05-31  21

问题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8题)

选项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答案C

解析 《民诉解释》第77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本隶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选定是先当事人推选,再由法院与当事人协商,最后法院指定。本案中,当事人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和丙、丁等人也未就此协商成功,故应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诉讼行为既对代表人自己生效,也对其所代表的被代表人生效。本案中,法院指定的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产生的裁判,对被代表的丙、丁等人具有约束力。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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