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甲方与乙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由乙方供给甲方棉花300吨,价格为2.3万元/吨,分四批按季度供货,乙方代办托运直接发到甲方指定地点。合同对货物的质量标准、发货地点、供货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双方约定若一

admin2022-01-08  34

问题 2015年2月10日,甲方与乙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由乙方供给甲方棉花300吨,价格为2.3万元/吨,分四批按季度供货,乙方代办托运直接发到甲方指定地点。合同对货物的质量标准、发货地点、供货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双方约定若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5%。合同签订后,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了货款,前后共计支付345万元货款。乙方第一季度按期供货;第二批货物因为不可抗力地震的发生,所发货物尚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发生灭失;第三季度乙方按期供货,但双方就货物质量产生分歧,甲方认为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退回货物,终止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部分货款并赔偿损失,乙方同意换货,但不同意解除合同。
    最终双方就结算发生争议。甲方认为只收到第一批货物,未收到第二批货物,退还第三批货物后,乙方应返还177万元货款;乙方同意收回第三批货物,但不认可甲方退还货款的要求,认为第三批货款甲方尚未支付。
关于本合同履行中货款结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方已交付第一批和第二批货物,不用退还已支付的货款
B、甲方只收到第一批货物,而前后支付了两批货物的货款,第三批不合格货物退回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多支付的177万元货款
C、第二批货物未到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应平均分担,乙方应退还甲方88.5万元货款
D、甲方和乙方可就第二批货物协商退款数额

答案A

解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现象和战争等社会现象。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因此,乙方可不用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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