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合同法中附随义务情形的是( )。

admin2014-06-10  37

问题 不属于合同法中附随义务情形的是(    )。

选项 A、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
B、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义务
C、主合同的履行义务
D、后契约义务

答案4

解析 考查要点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产生的非主合同义务,包括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如实告知等义务。可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义务属于附随义务,排除B项。附随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义务而言,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订约之际,由于条款已经拟好,当事人“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走开”,这种弊端造成了格式条款的内容常常显失公平。为了保护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利益,法律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订约之际的说明义务。因该义务不同于格式条款的主义务,因此属于附随义务。综上分析,排除A项。附随义务包括先契约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契约义务,因此,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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