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l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l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
admin
2013-04-25
27
问题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l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选项
答案
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解析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是担保物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转化形式。而在本案中,丁公司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不是担保物权,因此B银行无优先受偿权。另外,丁公司决议的担保行为虽无效,但是公司内部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银行,银行可以向丁公司主张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中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通过规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这体现的是法的( )。
2009年6月15日,A国某机电公司电告B国某科研所,欲以CFR条件向该科研所出口一批高精密仪器,总价款为1000万美元。6月21日机电公司收到科研所回电,科研所提出降价为950万美元,机电公司于6月24日电告科研所同意其请求,科研所于当天收到此传真,机电
如果华军新型材料公司与唐某委托开发完成了发明创造,则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属于()在与华军新型材料公司的委托开发合同中,对于研究开发失败的结果,唐某()
华军新型材料公司为了对本公司畅销的某种新型材料M进行重大改进,同唐某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就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技术资料、相互协作等事项作了具体约定,并约定期限为半年,从2002年6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合同签订后,唐某即积极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
第三人在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加入合伙后,即取得合伙人资格,同原有的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对于入伙前已经存在的合伙债务,入伙人()
2010年6月,甲找到乙说,近期国际黄金价格大涨,如果偷弄点黄金到国外,可以大赚一笔。甲说自己现在资金不足,要求从乙处借些资金购货,获利后与乙五五分成。乙觉得可行,就借给甲300万元人民币。甲购买黄金后雇船偷渡出境时,被我国海关缉私人员抓获。甲交代说,20
某日,刘某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而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则:()。由于自身单位裁员,刘某与单位解除用工合同,至今已赋闲在家2年且几乎无生活来源,则:()。
2006年6月15日,A国甲公司电告B国乙公司,欲以CFR条件向乙公司出口一批陶器,总价款为l00万美元。6月2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回电,乙公司提出降价为90万美元,甲公司于6月24日电告乙公司同意其请求,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此电报,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于
2004年8月,美国甲贸易公司与我国乙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高档瓷器,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乙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甲方随后与上海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10月,乙方将货物备妥,装上丙公司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
200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4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1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1月,工商局又作
随机试题
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违背投资者的真实意志,从而损害其利益为虚假陈述、欺诈客户。下列行为属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的有哪些?
公文写作是主动写作。
下列符合原发性不孕诊断的情况是
关于“心血管系统手术(第八章35-39)”编码要点理解错误的是
在企业健康促进活动中,其综合干预措施不包括
厥证实证治法宜
抓斗式挖泥船开挖淤泥土类时宜选用()。
下列有关公安机关进行拘留的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由于美国军事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很多人担心中美之间会产生摩擦。但中美关系研究专家M博士宣称,中美之间不可能爆发战争,否则将引爆全球核战,危及双方国家生存及经济发展。由此可以推出()。
WhichofthefollowingisNOTtrueaboutthenewcapitalaccordingtotherepor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