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从根本上讲,为什么纯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提供?

admin2014-11-13  38

问题 (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从根本上讲,为什么纯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提供?

选项

答案公共物品,按照萨缪尔森的严格定义,是指这样一种物品,“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不需要从其他人对它的消费中扣除”,换言之,一个人对它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纯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性:非竞争性(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向一个额外的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和非排他性(对这种商品的使用进行收费是不可能的,或是耗费极大的)。由于排他基本是一个技术问题,并取决于可获得的技术,因此,纯公共物品的边界可能会发生变化。另外,有些物品本身不具有竞争性,但可以人为地限制在某些消费者范围内消费,超过该范围,该物品便具有排他性,这类物品被称为俱乐部物品;还有许多物品有公共物品的成分,但不是纯公共物品:有些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在达到拥挤点之前的高速公路),有些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如海洋中的鱼),这类物品被称为准公共物品。 然而,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质,自利的个人有“搭便车”的强烈动机。即使提供公共物品会使所有人的境况变好,如果受益者无法被强迫贡献其“公道的份额”,每个自利的个人就会希望由别人来承担公共物品的成本。如果个人的贡献份额与其表现出的偏好正相关,由于无法实现排他性,个人就会给出虚假的信号,“假装从某种集体消费活动中获得比实际情况更小的利益”。因此,纯粹个人主义的机制不会产生最优数量的公共物品供给,整个社会处于帕累托无效状态。为纠正市场失灵,公共物品只好由政府供给,并以税收的方式进行融资。 萨缪尔森在其经典论文《社会支出的纯理论》中首次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帕累托供给条件进行了分析。该分析基于以下假设:存在两种物品可供最后消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生产可能性组合既定;消费者的偏好既定。如果一个充分控制经济的政府可以选择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则公共物品(与某种私人物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之和必须等于边际转换率。然而,该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性的:一方面,现实中的政府受知识问题的约束不可能知道所有消费者的偏好及效用函数;另一方面,公共物品的提供可能具有不可分割性,影响最优供给数量的提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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