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卷二第81题)下列哪些属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admin2018-06-27  29

问题 (2006年卷二第81题)下列哪些属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选项 A、版权
B、工业品外观设计
C、地理标志
D、实用新型

答案A,B,C

解析 A.B.C.TRIPS第一部分“总则和基本原则”的第1条“义务的性质和范围”第2款规定:“为本协议的目的,‘知识产权’一词是指第二部分第一节至第七节所述的一切类别的知识产权。”TRIPS第二部分第一节至第七节分别为:“第一节版权和有关权利”“第二节商标”“第三节地理标志”“第四节工业品外观设计”“第五节专利”“第六节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扑图)”“第七节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故选项A、B、C正确,符合题意。
    D.TRIPS第二部分第五节“专利”第27条“可享专利的主题”中规定:“1.在符合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前提下.所有技术领域的任何发明.不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是新颖的.包含创造性。并且能在产业上应用的,都可以获得专利。在符合第65条第4款、第70条第8款和本条第3款规定的前提下,专利的获得和专利权的享有,不应因发明地点、技术领域以及产品是进口还是本国生产的不同而受到歧视。2.各成员为了保护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保护人、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者为了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有必要制止某些发明在其领土内进行商业上实施的。可以将这些发明排除在可享专利性以外,但是以这种除外并非仅仅因为法律禁止实施为限。3.各成员还可以将下列各项排除在可享专利性以外:(a)医治人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手术方法;(b)植物和动物(微生物除外)。和生产植物或动物的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非生物学方法和微生物学方法除外)。但是,各成员应当规定依专利或依有效的特别制度,或依二者的结合,保护植物的品种。本项规定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以后4年应予以审查。”从此款规定可以看出,TRIPS中规定可以获得专利的前提是,该发明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即只有能通过“三性”的审查的发明才是符合TRIPS的规定的专利。而实用新型采取的是初步审查制,没有经过“三性”的实质审查。所以TRIPS中规定的专利只包括发明,不包括实用新型。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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